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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水泥人權政策》
本公司為保障並維護員工基本人權,塑造有尊嚴的工作環境,除謹守遵循營運所在地點當地法規,也依循及支持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聯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之精神(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 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通過《亞洲水泥人權政策》,尊重人權公約所訂定之保障,並公布於本公司網站。
- 適用範疇:適用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員工,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亦包含客戶、供應商、承攬商,以及營運據點所在當地社區。
- 監督單位:企業永續委員會及管理階層
- 執行單位:各據點人力資源相關部門
- 人權風險評估:本公司每年定期透過人權盡職調查,檢視自身營運、價值鏈、新商業活動(如併購、合資)與其他相關活動,以辨識、評估其中面臨風險之群體及潛在人權風險,根據潛在風險擬定人權議題控制計畫,並持續監督、改善計畫執行成果。